《櫻之花與蒲公英》 松隆子 淺野忠信「一個燦爛地求死 一個堅毅地生存」
2009年是日本大文豪太宰治的百歲冥辰,其多部作品都被搬上銀幕,而其中以太宰治的經典自傳式短篇《維榮之妻》為藍本,並結合其他作品的《櫻之桃與蒲公英》是最矚目的。太宰治一生就是風流不羈,多次與女伴殉情,但妻子仍對他不離不棄。
影片有這樣的一段日本背景簡介:「二戰後的亂世,整個日本瀰漫著悲觀氣氛。男人,不能再理智地判斷變風改俗的社會,道德價值觀崩潰。女人,在紊亂之中變得更堅壯,樂觀展望將來。
艱苦歲月令她們深刻感受到,能活著渡過日子,已經是最好的恩典了。女人堅守傳統的價值觀,甘願逆來順受當男人的賢內助。」
片名上的「櫻之桃」和「蒲公英」分別比喻主角中的作家丈夫大谷和妻子佐知:「櫻桃」是甜蜜容易腐爛、卻被人喜愛,用以描繪男人的心靈纖弱,那是男主角大谷;「蒲公英」是任何逆境也能生長,是美麗又誠實的,用以比喻女人的溫婉堅韌,那是女主角佐知。
他們的婚姻,並非由轟然戀愛而起,他們的相遇,在佐知廿二歲時為送單戀情人迀一條保暖的頸巾而在店內高買被捕起;當時,已享盛名的作家大谷被佐知自辯時的神態說話所吸引,因而挺身相助。佐知不明白這陌生人為何要拯救她,也反省自己是否那麼的愛迀。這樣,就是他們作為夫妻的開始。
片中沒交代他們二人結為夫婦時,可有立下海誓山盟的婚約;或許,在二次大 戰後的亂世,未必會如今天的婚禮一樣,在見證人前宣告「不論病苦、不論貧富,都終身廝守,此志不渝」的盟約,但,當代的婚姻,卻自會活出不離不棄的婚姻 觀,甚至,當今多少信徒在十字架下,在神面前立下的婚約,卻不能堅持,反以毀約悔約告終,能長相廝守的原因何在?
《櫻》一片中夫妻關係的張力,乃來自這位備受讀者景仰的作家丈夫,他的創作靈感乃源自內心對生活的苦澀迷失,找不著生存的意義;他以過著酗酒並四處拈花惹草的放蕩生活來充塞內心的空虛,且終日只想著要死去的悲觀思想。
故事開始於大谷偷 去酒舖的五千円,倉忙地逃回家,酒舖老闆兩夫婦追到家中,丈夫拋下正發高熱卻沒錢求醫的兩歲兒子並向他苦苦哀求的妻子,拿著小刀子逃走了。在酒舖老闆詳述 下,了解到丈夫偷錢、偷情,並欠下多年的酒債。在多少段夫妻關係中,不顧家、有外遇、欠下高債並偷竊等,都足以構成提出離婚的理由。
妻子在兒子患病而家無分文可還債的困境下,茫然地對著睡著的兒子說:「那裏找來五千円?怎麼辦好呢?」妻子只想著可以怎樣活下去!就這樣,她帶著兒子,到酒舖向老闆請求留下工作以贖還債務,並表明深信丈夫翌日一定會帶錢歸還。
從此,夫妻二人的生活態度的分野越見:佐知發現自己竟有賺錢能力,每天帶著兒子到酒舖工作,越見起勁、勤奮、積極。她所流露出來的女性堅韌不屈的精神,這份生命力,是最吸引人的!
然而,丈夫大谷卻繼續沉溺在自己的悲觀尋死的腐朽思想世界中。繼續其酒色生活,並奪去妻子賺來的金錢去揮霍。最後,終日尋死的思想,得到迷戀他的女讀者所認同下,雙雙在林間服藥自盡,一同尋死去;只是,他倆都被救回,結果,大谷以誤殺罪被起訴!
是次自殺並以「與情婦殉情」為大標題報導。佐知在獄中跟大谷其中一句哀莫大於心死的話是:「一直以來,我都仍能自豪,因相信你最愛的是我;但現在,你竟跟另一女人殉情!」作為妻子,或許金錢可以是次要,或許丈夫偶有外遇仍會忍受,但,當丈夫心中最重要的不是自己時,那根本再不用談夫妻間的愛了。
在大谷被釋放後,他發覺是次自殺不遂後,竟開始感到自己可以活下去,只是,這活下去的勇氣,不足以讓他敢於面對妻子,再一次,他決定出走。
在現今社會,在金錢上,丈夫使全家陷在債務中,唯一解決,就是離婚吧!在感情上,丈夫有外遇,甚至跟另一女人出走,如此破壞婚姻關係,離婚吧!在思想上,丈夫只懂逃避責任、逃避問題,甚至,逃避生存,如此不稱職的丈夫,離婚吧!
在今天薄弱的婚姻意識中,任何一點都足以讓婚姻破裂;在大谷決然轉身離去,不為自己的所有錯誤負責或補償贖罪的一刻,佐知絕對有理就此放棄丈夫,作妻子的找不到理由就此原諒一位連認錯都沒說一句的丈夫的。
或者,全劇的轉捩點,就在這最終的一幕吧──大谷認為又定會被評論視為一隻再一次自殺不死的怪物!佐知追出酒舖,羞愧致不敢抬頭的丈夫拿出老闆娘給兒子的櫻桃吃,自嘲「窮爸爸偷了兒子的櫻挑」!佐知上前取了一顆放入口品嚐,輕聲的一句「好吃呵」,這輕描淡寫的行動,已向丈夫表明了自己站在他同一線上:爸媽一齊偷吃了兒子的櫻桃呢!全劇最後的一句對白,是佐知向丈夫的表白,愛的表白不是情話綿綿,只是一句:「就算是怪物,也沒有所謂,只要我們活下來,就好了!」這表白,這接納,這諒解,這支持......丈夫輕輕點頭兩下,二人靜靜靠牆而站,妻子慢慢握著丈夫的手,就這樣,滿足地,結束全劇!
沒有指證,沒有控訴,沒有責備,沒有道歉,甚至沒有要求,沒有保證......
犯錯要認錯,要歉疚求情,要贖罪補償,至少要因自己所做的事,有悔意、有內疚……但, 「愛」,或中國人談的「情」,視「人」重於「罪」、視「活著」重於「補過」。無論丈夫犯了多少過錯也好,不理會丈夫有否認錯求原諒也好,不記丈夫使自己過 去失去多少、不計較丈夫往後亦沒給自己任何保障,在妻子心中,從一而終的,是丈夫活著、實實在在的靠在自己的身旁,那已足夠了。
一個枯萎的生命,是可以腐蝕身邊的生命,讓大家一同枯萎的。對於犯錯的丈夫,可以讓妻子感到受盡傷害而結束婚姻,甚至擁抱著婚姻失敗的痛苦經驗而抱怨終生。但竟能勝過丈夫所犯的一切一切過錯,甚至不認錯的錯失的,只有「愛」。不懂得佐知握著丈夫的手時的那份情是怎樣的感情,是「愛」?絕不是現代男女間所展現的那份激情!但不是愛?卻又說不通那份不離不棄,無論丈夫怎拒絕、怎傷害、怎放棄、怎逃避,仍然不動搖、不改變的,那到底是怎樣的一份感情?
盟約能否堅守,不在立誓的一刻有多堅定,乃在守約的漫長歲月裏,注目能堅 定不移地在「人」身上!昔日的盲婚啞嫁之能堅守終生,或許,乃在於昔日在婚嫁的一刻,認定的,就是對方這個「人」,在漫漫相對的日子裏,或能培養出細水長 流的感情,或許,才會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夫妻關係吧!
對丈夫無怨無恨,只有包容接納等待忍耐的妻子,讓我們看到: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
這句萬靈金句,在化解任何關係中人與人之間的怨恨,都總能派上用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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