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以來叫人費解的「稱讚」──怎會一個寡婦裝扮成妓女,跟自己的公公(丈夫的父親)行淫, 因而懷了孕,但竟能在《聖經》中出現一句「他比我有義」的評價來的?
首先,說這句話的,是出自猶大的口;猶大這句話的內容,是跟自己作比較;猶大說這話時,是正以一個義人、正要去審判不義的兒媳.......
當猶大正以一位長輩的身份、以一家之主,本著義去審判犯姦淫的兒媳:「把 她拉出來燒死」,正"義正嚴詞"地「審判」這「罪人」之際,竟發現兒媳他瑪所懷的,是出於自己的;當他正以"義者"身份審判"不義"之事時,發現更不義 的,反是自己──行淫的是自己;沒有守律法的要求,把小兒子給他瑪的,是自己;沒有守承諾,甚或根本從一開始就說著謊話,只讓他瑪空等的,是自己。甚至甚 至,當人發現自己內裏的黑暗時,更多自己的罪污就會顯出來,他的長子、次子,都「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作為父親的,是怎樣的人?他作為以色列的後裔,卻 娶迦南女子為妻,亦為兒子娶迦南女子(他瑪)為妻;他隨便在路邊看到一女子,以為是妓女,就主動上前直接一句:「來罷,讓我與你同寢」,多輕率隨便放縱的行為;甚至他賣了自己的弟弟......
或者,當內裏的罪在心裏顯露出來時,罪──可以多致如此的罄竹難書!!要指責人的不是?反觀之下,自己的不是卻是更多呢!保羅多麼坦誠的一句:「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所以,「他比我有義」──這可是這位作為一家之主、家中的長輩,且在眾人面前本來要處於"義者"的身份去審判燒死犯罪媳婦的猶大來說,來的一句發自心底的哀號、最深切的懺悔!
他瑪是否「有義」?根本欺騙、犯罪,就不斷圍繞著《創》,同樣的循環,可以數得出有多少次!?《創》的主題,根本就是在描述人的犯罪墮落,但這不是其目的,核心是要突顯救恩的需要!
重點是:神的憐憫、神的照管、神的計劃,是不會改變的。猶大(包括他兒子)不容兒媳他瑪從猶大家的兒子得後裔,但神的計劃、神的揀選、神的應許,都不會落空的!
這可以從後來《路得記》及《馬太福音》的兩篇家譜中,看到大衛並耶穌的血脈,都是來自「猶大從他瑪氏」所生的而來。這並不表示《聖經》高舉他瑪的行為,而是,神揀選的主權,神甚至可以用這種過激的、甚至亂倫的行為,來成就祂的應許、祂的計劃、祂的救贖。
全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讓他瑪的計劃能成功;神的寬容,領著猶大承認自己的罪;往後,猶大生命的轉變,以讓猶大得以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之首,其後裔被神揀選成為以色列王位的繼承。
猶大和他瑪──公公與媳婦的亂倫,可稱得上是以色列的污點;然而這麼大的污點,竟然在《馬太福音》耶穌基督的家譜中出現,神在這麼重要的記錄上必要重提這事!人的過犯不能隱藏,但罪越大,顯得恩典越大;神有無上的赦罪之恩!
或者,不需作為比較,單看他瑪的罪:以自己的計謀行為去完成本來是有理,是應該的事!她有理,但做法卻是錯!想想:人何嘗又不是常很有理地去犯錯!又或者為自己所犯的錯,以看來合理的理由,使之合理化,蒙騙自己為義人,或為自己辯護!
在人面前,在神面前,我們又做了多少次他瑪呢?
想來,更明白保羅深切的一句深深懊悔的話:「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但感恩有神!「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或者,我們不以他瑪是否有罪的角度看這段經文,而是看神的恩典有多大,神的憐憫有多深!相對的,對自己內裏的反省有多大?悔罪有多深切?
求主憐憫!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詩篇》8篇 「人算甚麼」
當大衛發出這天問時,是因著看到創造的偉大,但這位全能創造主竟是如此眷顧那麼渺小卑微的人,從這份震撼驚訝的發現中,領受如此莫大的恩惠──人除了不禁吐出一句「人算甚麼」,根本就啞口無言!
但約伯亦曾引用這話,向神發問一句「人算甚麼」(7:17「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
當約伯覺得神若然是因或許曾犯過的罪施責罰的話,刑罰實在太過嚴厲了。在極度痛苦之下,他發出這怨言:「人算得上甚麼,你竟如此細心審察人的罪,算吧,你由得我!」
或者,我們不至於到約伯這地步,痛苦得求神不如由得我算吧,不要如此看顧我這渺小的人!──但會否亦常有相類似的心態:「神如此徹底地眷顧我們的需要,保守看顧我們時,我們真的感到偉大的神竟如此看顧渺小卑微的人,實在能夠發出如此讚嘆感恩的話:「神呀!我算得上甚麼呢?你竟眷顧我!我算甚麼呢?你竟顧念我!」
但反來,會否亦不想神如此徹底地看顧我們的罪?
當神愛我們,把我們放在心上時,我們感恩、感謝、感動!但當神把我們放在心上,極之著緊我們犯的罪時,我們的反應,會否又很不願神這麼著緊,反求神不把我們放在心上為好?
「神呀!我真的算得上甚麼呢?你竟從母腹到如今到末後都一直眷顧我,竟顧念我!」
「神呀!卑微、一無用處的人在你眼前蒙恩、被你看為寶貴!你竟使用這軟弱人去榮耀你!」
不配的人只能向你獻上感恩!只能向主發出一句讚嘆:「我是無用的僕人,願 你使用!縱是擺上一點點,都叫無用的人在天國的事工上有份,是何等大的榮耀!因為,唯有你是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能力;叫吃奶的口能使敵人閉口的,就 是神你!神呀!我算甚麼呢?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Amen」
但約伯亦曾引用這話,向神發問一句「人算甚麼」(7:17「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
當約伯覺得神若然是因或許曾犯過的罪施責罰的話,刑罰實在太過嚴厲了。在極度痛苦之下,他發出這怨言:「人算得上甚麼,你竟如此細心審察人的罪,算吧,你由得我!」
或者,我們不至於到約伯這地步,痛苦得求神不如由得我算吧,不要如此看顧我這渺小的人!──但會否亦常有相類似的心態:「神如此徹底地眷顧我們的需要,保守看顧我們時,我們真的感到偉大的神竟如此看顧渺小卑微的人,實在能夠發出如此讚嘆感恩的話:「神呀!我算得上甚麼呢?你竟眷顧我!我算甚麼呢?你竟顧念我!」
但反來,會否亦不想神如此徹底地看顧我們的罪?
當神愛我們,把我們放在心上時,我們感恩、感謝、感動!但當神把我們放在心上,極之著緊我們犯的罪時,我們的反應,會否又很不願神這麼著緊,反求神不把我們放在心上為好?
「神呀!我真的算得上甚麼呢?你竟從母腹到如今到末後都一直眷顧我,竟顧念我!」
「神呀!卑微、一無用處的人在你眼前蒙恩、被你看為寶貴!你竟使用這軟弱人去榮耀你!」
不配的人只能向你獻上感恩!只能向主發出一句讚嘆:「我是無用的僕人,願 你使用!縱是擺上一點點,都叫無用的人在天國的事工上有份,是何等大的榮耀!因為,唯有你是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能力;叫吃奶的口能使敵人閉口的,就 是神你!神呀!我算甚麼呢?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Amen」
《「教會群體」與「消費心態」》
無論從舊約到新約,「教會」所指的,是「群體」──是「一同敬拜的群體, 並同是彼此服侍的群體」──從來都只是相同的一個群體--只可惜現代人的「消費主義」心態,把它當成出外「搵食」的心態--到一處登記名字入會(領洗), 到一處吃個主菜(崇拜),到另一處吃個甜品(團契)──結果,沒有一處是他們能專一建立關係、同心敬拜的群體。無論從舊約到新約,同一群體指的是同時一同 敬拜及同時彼此服侍的信仰群體。這是應該在浸禮班時教導清楚,以致讓你知道為何要在「這教會」領洗,而不是對面街的另一教會。
所以,當領洗的同時,當施洗的牧者問及信仰時,回應的一句:「我願意!」而從牧師的手上領受水禮時,這聲「我願意」,這水禮的儀式,是同時跟這間教會的群體宣認:「我願意跟你們結連,建立主內肢體彼此服侍的親密關係。」
故,受洗不單是領取一份「洗禮證明」,而是領受「一群立志與你同行的信仰群體」,從這一刻起,就是這教會的會友了──這代表著有投票權、有作教會的決策權、有享用教會的一切一切的權利,甚至到死,亦享用教會的安息禮拜服侍呢!
而同時,領洗者亦在這刻宣告委身這教會,服侍這群體......這一聲「我願意」──意義絕不簡單呵!
信仰不是生命的點綴,教會不是到處流連的閒雜市場:這處這道主菜出名,就去享用這道主菜;那處的小食吸引,就去那處享用;另一處的甜品夠甜蜜,就轉到這兒來吃個餐後果......
這樣的教會生活,不知道一生過後,到天了家神的面前,神問我:「可有跟祂賜予我的群體一同敬拜,彼此服侍呢?」我會怎樣回答呢?或者,可能反而會問神:「哪個是我的群體?」是崇拜那個?還是團契的那個?定是上主日學聖經課程的那個?可會回答得出來呢?
雖然,到了今天,這群體的槪念真的給模糊了,因為教會與教會之間相隔的距 離太近了--但,我們跟「群體」的心又是否同樣的近呢?可惜的是,這卻反而成了反比--當教會與教會間的地域近了,我們很容易從這一處到另一處;可是,跟 群體的距離卻是遠了,因為人的心不曾停留在一個群體之中,卻只是遊走於一座教會到另一座教會──就好像原本是回家,卻變成了回酒店!返回酒店,可以沒有甚 麼外在的大問題,跟當中的人們仍可以禮相待,遠距離一點的關係,總是容易保持的。
思想一下:當我們在受洗的一刻以怎樣的心態回答「我願意」?或是,在轉會禮時以怎樣的心態回答?我們怎樣跟這班神賜予我們一同敬拜、彼此服侍的群體建立關係呢?
若是一家人的話,對家裏的事,總會因著常常接觸,對彼此的認識及了解一定 很深刻了。但若只是「間中」回家,是絕不能夠發現自己對家的認識,原來跟長留在家中的家人有那麼大的不同的。「家」是要用時間、用心力去建立、去維繫的, 這不單止是《聖經》的教導,更是我們每一個「人」實際的狀況--不花時間心力的話,這絕不可能是你的「家」,只能算是你的「宿舍」、「酒店」而已。那麼, 在「酒店」裏,當然不用你付出時間、心力去服侍、去打理、去維繫……但相對地,住在宿舍、酒店,亦永遠不要寄望能建立到家人的親密關係。這亦不是神賜予的群體,更不是神希望我們有的教會生活。
近代的風氣可是有違教導,影響甚深呢!正確認識你的群體,建立正確的群體關係,這不單是作合神心意的事,更是領受神給我們的祝福呢!得著的,從來都是我們自己!
期望每一位信徒都能建立「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的團契關係。
所以,當領洗的同時,當施洗的牧者問及信仰時,回應的一句:「我願意!」而從牧師的手上領受水禮時,這聲「我願意」,這水禮的儀式,是同時跟這間教會的群體宣認:「我願意跟你們結連,建立主內肢體彼此服侍的親密關係。」
故,受洗不單是領取一份「洗禮證明」,而是領受「一群立志與你同行的信仰群體」,從這一刻起,就是這教會的會友了──這代表著有投票權、有作教會的決策權、有享用教會的一切一切的權利,甚至到死,亦享用教會的安息禮拜服侍呢!
而同時,領洗者亦在這刻宣告委身這教會,服侍這群體......這一聲「我願意」──意義絕不簡單呵!
信仰不是生命的點綴,教會不是到處流連的閒雜市場:這處這道主菜出名,就去享用這道主菜;那處的小食吸引,就去那處享用;另一處的甜品夠甜蜜,就轉到這兒來吃個餐後果......
這樣的教會生活,不知道一生過後,到天了家神的面前,神問我:「可有跟祂賜予我的群體一同敬拜,彼此服侍呢?」我會怎樣回答呢?或者,可能反而會問神:「哪個是我的群體?」是崇拜那個?還是團契的那個?定是上主日學聖經課程的那個?可會回答得出來呢?
雖然,到了今天,這群體的槪念真的給模糊了,因為教會與教會之間相隔的距 離太近了--但,我們跟「群體」的心又是否同樣的近呢?可惜的是,這卻反而成了反比--當教會與教會間的地域近了,我們很容易從這一處到另一處;可是,跟 群體的距離卻是遠了,因為人的心不曾停留在一個群體之中,卻只是遊走於一座教會到另一座教會──就好像原本是回家,卻變成了回酒店!返回酒店,可以沒有甚 麼外在的大問題,跟當中的人們仍可以禮相待,遠距離一點的關係,總是容易保持的。
思想一下:當我們在受洗的一刻以怎樣的心態回答「我願意」?或是,在轉會禮時以怎樣的心態回答?我們怎樣跟這班神賜予我們一同敬拜、彼此服侍的群體建立關係呢?
若是一家人的話,對家裏的事,總會因著常常接觸,對彼此的認識及了解一定 很深刻了。但若只是「間中」回家,是絕不能夠發現自己對家的認識,原來跟長留在家中的家人有那麼大的不同的。「家」是要用時間、用心力去建立、去維繫的, 這不單止是《聖經》的教導,更是我們每一個「人」實際的狀況--不花時間心力的話,這絕不可能是你的「家」,只能算是你的「宿舍」、「酒店」而已。那麼, 在「酒店」裏,當然不用你付出時間、心力去服侍、去打理、去維繫……但相對地,住在宿舍、酒店,亦永遠不要寄望能建立到家人的親密關係。這亦不是神賜予的群體,更不是神希望我們有的教會生活。
近代的風氣可是有違教導,影響甚深呢!正確認識你的群體,建立正確的群體關係,這不單是作合神心意的事,更是領受神給我們的祝福呢!得著的,從來都是我們自己!
期望每一位信徒都能建立「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的團契關係。
《詩篇》56『把我眼淚裝在祢皮袋』
《詩篇》56篇--大衛的哀歌
大衛在患難中, 在敵人壓迫下, 唯一依靠的, 是這位他深信能救他的神!
詩句第3~4節中,詩人 "懼怕時, 就倚靠神" -- 大衛知道神站他的一邊, 敵人看似強大, 但跟神比較就毫無能力!
我們每一天其實都可以上演"狐假虎勢"的真人版的 ~ 我們背後站著的, 是最強大的神, 站在神面前, 我們確然是 "無有怕" !
但 -- 我們又真的常常怕~ 面對敵對我,加害我,或說話中傷我的, 我會怕!
面前應付不來的, 我又怕!
甚至面對自己內心的掙扎, 我都好怕! ......
我們每一天其實都可以上演"狐假虎勢"的真人版的 ~ 我們背後站著的, 是最強大的神, 站在神面前, 我們確然是 "無有怕" !
但 -- 我們又真的常常怕~ 面對敵對我,加害我,或說話中傷我的, 我會怕!
面前應付不來的, 我又怕!
甚至面對自己內心的掙扎, 我都好怕! ......
《詩篇》經常都以重覆的字眼來帶出重點信息, 或強調信息, 或透過重覆字眼作為詩的結構提示, 幫助理解詩中的信息.
這詩的重覆字眼 : 出現了三次的"懼怕"( v.3,4,11), 但在"懼怕"這字眼一出現之後, 隨即五次出現的, 是"依靠"(v.3, 4, 10,11).
前後是"懼怕", 但包在其中的, 是五次的"依靠" -- 日常遇著有事情叫我們懼怕, 一點也不奇怪, 我們只是"膽小怯懦又軟弱無力"的人, 不過, 叫"狐"無有怕又好神氣的, 是"狐"背後的"虎", 在我們軟弱中顯剛強的, 是[神] ~ 大衛都是軟弱無用而已, 不過, 在面對"要把他吞了"的仇敵, 他懂得到哪裏尋幫助 ~ v.3"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 !!
神一直都伴著我們, 只是我們走開了, 當大衛走回神身邊(倚靠神~ "倚" 及 "靠" -- 若不貼近身邊, 又怎 "倚" 怎 "靠"呢?? ) 當全能者 神在身邊時, 大衛就發現, 要把他"吞了" , 數目 "甚多", "要害我", "埋伏窺探我" ,"等候要害我的命"...... 本都是叫他懼怕的-- 再回頭看這些仇敵, 竟然, 他由懼怕, 竟突然變為 v.4 "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 , v.11 "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
那些嚇怕我們的敵人 (無論是: 真正敵對我們, 要把我們"吞了"的仇敵, "終日顛倒我們的話" 花"一切心思, 都是要害我"的, 或甚"聚集, 埋伏窺探我" "等候要害我的命"...... 或者是在面前把我們壓得喘不過氣的工作, 問題, 重擔; 或甚至, 是我們跟內心的"仇敵"(自我)鬥爭, 快把我們吞了, 要壓倒我了!!) 但, 在全能主面前(原文第2節末譯做"逞驕傲", 新譯本放在第3節頭, 譯做"至高者"~ 在我們身邊, 我們靠的 -- 是"至高者'), 當看到在我們身邊的是"至高者"時, 那些本來威嚇我們的, 也即時變得只是 "血氣之輩" , 只是"人"而已, 這些"仇敵"對我的影響, 即時變成 "能把我怎麼樣呢"(v.4, 11)
眼裏只看到嚇怕我們的, 我們就只會看這些全都是又高又大又可怕, 因而"懼怕" "懼怕" "懼怕"...... 但主動權在我們自己身上, 能即時"倚靠" "倚靠" "倚靠" "倚靠" "倚靠" 這位"至高者", 看到至高的, 那麼, 那一切都即時變得微小無力, 會發現, 全都只是 "能把我怎麼樣呢" 的血氣之輩( 即是嗤之以鼻地不屑地說 : "唓!!! 佢可以對我點啫???" 或 "哼! 佢做得啲乜呀???".... ) 只是這樣而已!
這詩最為人常提到的一節經文, 是 v.8一句很安慰的話 "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裏. 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麼" ~ 詩人經歷過往多次遭難, 神都神垂聽, 記念和回應, 今日的眼淚, 神亦會很愛惜地, 用自己的皮袋細心地裝著, 一一都記在神的冊子上, 那種重視的態度, 就像我們要把重要的事記在我們的記事簿裏, 要記著做的重要事情.
有這樣重視我們的神, 有這樣珍重我們每一滴流出的淚的耶和華(表明是立約的神), 有這樣一位至高者, 不倚靠祂, 還倚靠誰呢!?
第13節提到過去神"救我的命脫離死亡", 今日" 豈不是救護我的腳不跌倒, 使我在生命光中, 行在神面前"!
所有的苦, 所有的冤, 能全然依靠這位全能神, 至高者! 今日若有眼淚, 神不單明白, 更甚的, 祂珍貴你流的淚, 把你的眼淚裝在祂的皮袋裏, 把你的一切事, 都珍重地記在神自己的冊子上, 祂必然應允你, 看顧你的一切事!
突然心裏感到很安慰--緃有眼淚, 有視我為至愛的主, 好珍惜的要盛載我的眼淚, 好重視的要記下我的一切需要, 重擔與勞苦, 憂傷與苦痛...... 我又突然想起一首很愛的歌, "深深愛你"--其實, 不是我們跟神說 "深深愛你" ~ 是神首先, 主動, 且很堅持, 好強烈地向我們表示 : "深深愛你"!
我還靠向誰呢? 有誰能把我怎麼樣呢? 除了愛我的, 又我所愛的主以外!
這詩的重覆字眼 : 出現了三次的"懼怕"( v.3,4,11), 但在"懼怕"這字眼一出現之後, 隨即五次出現的, 是"依靠"(v.3, 4, 10,11).
前後是"懼怕", 但包在其中的, 是五次的"依靠" -- 日常遇著有事情叫我們懼怕, 一點也不奇怪, 我們只是"膽小怯懦又軟弱無力"的人, 不過, 叫"狐"無有怕又好神氣的, 是"狐"背後的"虎", 在我們軟弱中顯剛強的, 是[神] ~ 大衛都是軟弱無用而已, 不過, 在面對"要把他吞了"的仇敵, 他懂得到哪裏尋幫助 ~ v.3"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 !!
神一直都伴著我們, 只是我們走開了, 當大衛走回神身邊(倚靠神~ "倚" 及 "靠" -- 若不貼近身邊, 又怎 "倚" 怎 "靠"呢?? ) 當全能者 神在身邊時, 大衛就發現, 要把他"吞了" , 數目 "甚多", "要害我", "埋伏窺探我" ,"等候要害我的命"...... 本都是叫他懼怕的-- 再回頭看這些仇敵, 竟然, 他由懼怕, 竟突然變為 v.4 "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 , v.11 "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
那些嚇怕我們的敵人 (無論是: 真正敵對我們, 要把我們"吞了"的仇敵, "終日顛倒我們的話" 花"一切心思, 都是要害我"的, 或甚"聚集, 埋伏窺探我" "等候要害我的命"...... 或者是在面前把我們壓得喘不過氣的工作, 問題, 重擔; 或甚至, 是我們跟內心的"仇敵"(自我)鬥爭, 快把我們吞了, 要壓倒我了!!) 但, 在全能主面前(原文第2節末譯做"逞驕傲", 新譯本放在第3節頭, 譯做"至高者"~ 在我們身邊, 我們靠的 -- 是"至高者'), 當看到在我們身邊的是"至高者"時, 那些本來威嚇我們的, 也即時變得只是 "血氣之輩" , 只是"人"而已, 這些"仇敵"對我的影響, 即時變成 "能把我怎麼樣呢"(v.4, 11)
眼裏只看到嚇怕我們的, 我們就只會看這些全都是又高又大又可怕, 因而"懼怕" "懼怕" "懼怕"...... 但主動權在我們自己身上, 能即時"倚靠" "倚靠" "倚靠" "倚靠" "倚靠" 這位"至高者", 看到至高的, 那麼, 那一切都即時變得微小無力, 會發現, 全都只是 "能把我怎麼樣呢" 的血氣之輩( 即是嗤之以鼻地不屑地說 : "唓!!! 佢可以對我點啫???" 或 "哼! 佢做得啲乜呀???".... ) 只是這樣而已!
這詩最為人常提到的一節經文, 是 v.8一句很安慰的話 "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裏. 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麼" ~ 詩人經歷過往多次遭難, 神都神垂聽, 記念和回應, 今日的眼淚, 神亦會很愛惜地, 用自己的皮袋細心地裝著, 一一都記在神的冊子上, 那種重視的態度, 就像我們要把重要的事記在我們的記事簿裏, 要記著做的重要事情.
有這樣重視我們的神, 有這樣珍重我們每一滴流出的淚的耶和華(表明是立約的神), 有這樣一位至高者, 不倚靠祂, 還倚靠誰呢!?
第13節提到過去神"救我的命脫離死亡", 今日" 豈不是救護我的腳不跌倒, 使我在生命光中, 行在神面前"!
所有的苦, 所有的冤, 能全然依靠這位全能神, 至高者! 今日若有眼淚, 神不單明白, 更甚的, 祂珍貴你流的淚, 把你的眼淚裝在祂的皮袋裏, 把你的一切事, 都珍重地記在神自己的冊子上, 祂必然應允你, 看顧你的一切事!
突然心裏感到很安慰--緃有眼淚, 有視我為至愛的主, 好珍惜的要盛載我的眼淚, 好重視的要記下我的一切需要, 重擔與勞苦, 憂傷與苦痛...... 我又突然想起一首很愛的歌, "深深愛你"--其實, 不是我們跟神說 "深深愛你" ~ 是神首先, 主動, 且很堅持, 好強烈地向我們表示 : "深深愛你"!
我還靠向誰呢? 有誰能把我怎麼樣呢? 除了愛我的, 又我所愛的主以外!
「主在所愛的人睡覺時已賜給他」《詩篇》127
《詩篇》127最為人熟悉的詩句是:
「若不是永恆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碌;
若不是永恆主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
花盡一世人的時間精力,甚至連生命都付上,到頭來一切可以只是徒然,沒有果效!本以為這樣拼搏,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但,最終卻是沒有果效,不禁反問自己一句:為了甚麼?若一世人都是如此過,會想,到底做人為了甚麼?
詩句接著提到,不少人以為做多點,或許確保可以多得保障,於是,日做夜做,做更多,甚至做到連覺也不得好睡,為了兩餐,但卻沒有換來一口安樂茶飯!
所以,詩句都話:
「你們早早就起來,晚晚才歇息,吃勤勞得來的飯,盡是枉然;」
是的,盡是枉然!單靠我們去做,因為果效不是我們能掌握,最終就只會發現一切都只是枉然,毫無意義!
那麼,人生是否很灰?若當中沒有永恆主在其中,是的,一切都真的只是枉然!雖然我們仍然要六日勞碌作我們的工,但不是靠我們做就有果效,只是,永恆主與 我們一起做,我們盡力做好我們自己的一份,主就做祂的那份,不單在我們做時,神與我們一同做,更甚的是,我們在做好自己那份後,儘管安然休息,因為,詩句 接著說:「因為主在所愛的人睡覺時,已賜給他了。」
在我們休息,在我們安然躺下之時,主繼續在作事,主仍在做,且在叫一切的果效長成!這是農夫耕種的比喻,農夫做好一切能做的功夫,撒種、灌溉、施肥......做好一切應作的後,就安然休息,睡一覺香甜的;到天一亮,就發現,農作物發芽生長,或長高長壯了!是神讓農作物在夜間靜靜地長成,叫農夫所作的能有果效!
有永恆主與我們一起作工,有永恆主親自去做,有永恆主透過我們所做的,結出果效......有這樣的一位掌管一切的永恆主在我們的生命中親自作工,我們還會靠自己的力去做得更多嗎?還會靠這些工作以為多做可以得到果效?唯一可以靠的,就只有這位作事到如今的永恆主!這樣,我們就敢於休息,能享安息:「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
"Unless the LORD builds the house, its builders labor in vain.
「若不是永恆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碌;
若不是永恆主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
花盡一世人的時間精力,甚至連生命都付上,到頭來一切可以只是徒然,沒有果效!本以為這樣拼搏,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但,最終卻是沒有果效,不禁反問自己一句:為了甚麼?若一世人都是如此過,會想,到底做人為了甚麼?
詩句接著提到,不少人以為做多點,或許確保可以多得保障,於是,日做夜做,做更多,甚至做到連覺也不得好睡,為了兩餐,但卻沒有換來一口安樂茶飯!
所以,詩句都話:
「你們早早就起來,晚晚才歇息,吃勤勞得來的飯,盡是枉然;」
是的,盡是枉然!單靠我們去做,因為果效不是我們能掌握,最終就只會發現一切都只是枉然,毫無意義!
那麼,人生是否很灰?若當中沒有永恆主在其中,是的,一切都真的只是枉然!雖然我們仍然要六日勞碌作我們的工,但不是靠我們做就有果效,只是,永恆主與 我們一起做,我們盡力做好我們自己的一份,主就做祂的那份,不單在我們做時,神與我們一同做,更甚的是,我們在做好自己那份後,儘管安然休息,因為,詩句 接著說:「因為主在所愛的人睡覺時,已賜給他了。」
在我們休息,在我們安然躺下之時,主繼續在作事,主仍在做,且在叫一切的果效長成!這是農夫耕種的比喻,農夫做好一切能做的功夫,撒種、灌溉、施肥......做好一切應作的後,就安然休息,睡一覺香甜的;到天一亮,就發現,農作物發芽生長,或長高長壯了!是神讓農作物在夜間靜靜地長成,叫農夫所作的能有果效!
有永恆主與我們一起作工,有永恆主親自去做,有永恆主透過我們所做的,結出果效......有這樣的一位掌管一切的永恆主在我們的生命中親自作工,我們還會靠自己的力去做得更多嗎?還會靠這些工作以為多做可以得到果效?唯一可以靠的,就只有這位作事到如今的永恆主!這樣,我們就敢於休息,能享安息:「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
"Unless the LORD builds the house, its builders labor in vain.
Unless the LORD watches over the city, the watchmen stand guard in vain.
In vain you rise early and stay up late, toiling for food to eat -
for while they sleep HE provides for those HE loves. " Ps 127:1~2
Let's lay down in peace for GOD...... provides while we sleep. God is great.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拿來給我--成就生活中的『五餅二魚』
《太》
當門徒看到夜了,擔心眾多的人吃的問題,就請求耶穌「請打發羣眾散去,好讓他們到村莊去給自己買食物。」耶穌卻轉為吩咐門徒一句命令:「你們給他們吃的吧!」而門徒的即時回應是:「我們這裏甚麼都沒有」!
或者,當我們命定要去作工時,無論這些事情看為是又大又難的,甚或只是小事一件,很多時,人的第一個反應,可能就是:「我們這裏甚麼都沒有」--我甚麼也沒有...... 我沒有時間!我沒有精神了!我沒有能力了!我沒有這!我沒有那......
「我沒有」/「我甚麼也沒有」--總是我們最認定、最容易相信的事!
但若認真看清楚一點,往往就會發現根本就不是「甚麼也沒有了」!門徒接著這話後,自己即說:「只有五個餅、兩條魚」--是「有」的!只不過,在門徒眼中的這個「有」,是「只有」--他們認為這「只有」等同於「甚麼也沒有」!但,真的是「甚麼也沒有」嗎?
我們慣於掛在嘴邊的推搪之詞「我沒有、我沒有…」--但,事實是如此的嗎?眼所見的、心有數的,真的是一無所有嗎?還是,認真看清一點、坦白數算一下,其實是有的--只是,自己眼見到的這個「有」是「只有」少得很,根本就沒信心這樣的少可有甚麼作為!
我們都知道自己很有限,時間、能力、智慧......少得很!在我們生活中,看到自己有的,或許真的不多,這也是事實,我們有的本來就真是不多--不過,耶穌的著眼點不在有的多與少,耶穌從不意我們只有的這些不多/微少的,我們實際上有多少,有誰比耶穌更清楚?耶穌對門徒這種小信,沒有回應那麼少是否夠用,只簡單的一句命令:「拿來給我」!
門徒認為「只有很少」,認為少得根本等如「沒有」!
但耶穌要的是:「拿來給我」!!
我們或許也是總認為自己有的很少,自己有的根本就等如沒有:我沒能力獻上為耶穌!我已給工作、進修、生活......壓迫得我連氣也喘不過來了,根本再沒時間返教會、沒時間精力再給神、更沒能力再給耶穌了!我地上的工作也攪不好,怎有餘心餘力作天國的事?
其實,耶穌可說是比我們更清楚自己有的一切,耶穌只簡單對我們一句話:「拿來給我」!耶穌並沒問你有的是多與少,耶穌只要你一個行動「獻上給主」--這命令是肯定你已經「有」的了!你是「有的」,你有的已足夠給耶穌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有的,只有在我們自己的眼中才以為"少得根本沒甚作用"而已!
事實是,若把一切留在自己手中,那就真的是等如「甚麼也沒有」,就真的一點用處也沒有了!!!
但,重點是:「拿來給耶穌」!我們拿出來的,是給神!神用的話,多與少根本就不構成任何影響!神使用的話,就是神蹟彰顯的時候,就是拿出來讓神工作的時候了!在神蹟裏,需要有很多的資源才能成就的嗎?神是一位使無變為有的神,祂在乎、祂會需要你給祂多多的,神才能成就祂的工嗎?在聖經中,耶穌只稱讚過一個人的奉獻,就是「把自己不足的獻上的那窮寡婦」!我們「甚麼都沒有」嗎?我們「只有」很少嗎?我們覺得自己沒有不太敢回應神、不太敢給神嗎?耶穌沒有回應門徒的疑惑,耶穌只說一句「拿來給我」--神知道成就事情的不在所給的有多少,成事的只在乎神!正如《詩》127:1「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建造的是神,那麼,我們又何懼自己有的是多麼的少呢?
這次門徒所經歷的結果,是「拿來給耶穌的」的「只有」足夠讓所有人都盡得飽足!更甚的是,這次門徒所經歷到的結果,是「只有的」成為足夠得餘下多多多多的......
想想:我們真的「甚麼都沒有」嗎?進而,我們看到的,是我們「只有」少得可憐的一點兒嗎?
有的人以為自己沒有,以為自己有的少得可憐,不可能再給神甚麼的了!有的以為自己有很多,又反倒不敢拿出來給神,因以為那些的「多」是自己的,反倒畏懼自傲而收藏起來!
聽到耶穌對你和我的一句簡單命令:「拿來給我」嗎?今天,我若把僅餘的時間,用作回應耶穌的「拿來給我」,可知耶穌可以怎樣使用這「只有的少少」做成怎樣的工?然後,這僅餘的時間是否就失去了?五餅二魚的神蹟,是夠有餘,夠得多過你所求所想的呢!我們又有沒有這份信心來回應耶穌的命令呢?
「五餅二魚」的神蹟,是時時刻刻都能發生在我們生活上每一個細節中的,只要,我們「拿來給」耶穌!事--就這樣成了!!
「13耶穌聽見這消息,就上船離開那裏,私下退到荒野之地。 羣眾聽見了,就從各城步行來跟隨他。14耶穌上了岸, 看見一大羣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當中的病人。15傍晚, 門徒來到耶穌那裏,說:“這裏是荒野之地,時候又已經晚了, 請打發羣眾散去,好讓他們到村莊去給自己買食物。”16耶穌卻說 :“他們不用離開,你們給他們吃的吧。”17門徒說:“我們這裏 甚麼都沒有,只有五個餅、兩條魚。”18耶穌說:“拿來給我。” 19耶穌吩咐羣眾坐在草地上,自己拿起那五個餅和兩條魚, 望着天謝恩,然後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就遞給羣眾。20大家都吃 了,並且吃飽了。他們把剩下的零碎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2 1吃的人,沒有計算婦女和孩子,光是男人就約有五千。」《太》 14:13~21「新漢語譯本」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櫻之花與蒲公英》活著勝於討債
「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櫻之花與蒲公英》 松隆子 淺野忠信「一個燦爛地求死 一個堅毅地生存」
2009年是日本大文豪太宰治的百歲冥辰,其多部作品都被搬上銀幕,而其中以太宰治的經典自傳式短篇《維榮之妻》為藍本,並結合其他作品的《櫻之桃與蒲公英》是最矚目的。太宰治一生就是風流不羈,多次與女伴殉情,但妻子仍對他不離不棄。
影片有這樣的一段日本背景簡介:「二戰後的亂世,整個日本瀰漫著悲觀氣氛。男人,不能再理智地判斷變風改俗的社會,道德價值觀崩潰。女人,在紊亂之中變得更堅壯,樂觀展望將來。
艱苦歲月令她們深刻感受到,能活著渡過日子,已經是最好的恩典了。女人堅守傳統的價值觀,甘願逆來順受當男人的賢內助。」
片名上的「櫻之桃」和「蒲公英」分別比喻主角中的作家丈夫大谷和妻子佐知:「櫻桃」是甜蜜容易腐爛、卻被人喜愛,用以描繪男人的心靈纖弱,那是男主角大谷;「蒲公英」是任何逆境也能生長,是美麗又誠實的,用以比喻女人的溫婉堅韌,那是女主角佐知。
他們的婚姻,並非由轟然戀愛而起,他們的相遇,在佐知廿二歲時為送單戀情人迀一條保暖的頸巾而在店內高買被捕起;當時,已享盛名的作家大谷被佐知自辯時的神態說話所吸引,因而挺身相助。佐知不明白這陌生人為何要拯救她,也反省自己是否那麼的愛迀。這樣,就是他們作為夫妻的開始。
片中沒交代他們二人結為夫婦時,可有立下海誓山盟的婚約;或許,在二次大 戰後的亂世,未必會如今天的婚禮一樣,在見證人前宣告「不論病苦、不論貧富,都終身廝守,此志不渝」的盟約,但,當代的婚姻,卻自會活出不離不棄的婚姻 觀,甚至,當今多少信徒在十字架下,在神面前立下的婚約,卻不能堅持,反以毀約悔約告終,能長相廝守的原因何在?
《櫻》一片中夫妻關係的張力,乃來自這位備受讀者景仰的作家丈夫,他的創作靈感乃源自內心對生活的苦澀迷失,找不著生存的意義;他以過著酗酒並四處拈花惹草的放蕩生活來充塞內心的空虛,且終日只想著要死去的悲觀思想。
故事開始於大谷偷 去酒舖的五千円,倉忙地逃回家,酒舖老闆兩夫婦追到家中,丈夫拋下正發高熱卻沒錢求醫的兩歲兒子並向他苦苦哀求的妻子,拿著小刀子逃走了。在酒舖老闆詳述 下,了解到丈夫偷錢、偷情,並欠下多年的酒債。在多少段夫妻關係中,不顧家、有外遇、欠下高債並偷竊等,都足以構成提出離婚的理由。
妻子在兒子患病而家無分文可還債的困境下,茫然地對著睡著的兒子說:「那裏找來五千円?怎麼辦好呢?」妻子只想著可以怎樣活下去!就這樣,她帶著兒子,到酒舖向老闆請求留下工作以贖還債務,並表明深信丈夫翌日一定會帶錢歸還。
從此,夫妻二人的生活態度的分野越見:佐知發現自己竟有賺錢能力,每天帶著兒子到酒舖工作,越見起勁、勤奮、積極。她所流露出來的女性堅韌不屈的精神,這份生命力,是最吸引人的!
然而,丈夫大谷卻繼續沉溺在自己的悲觀尋死的腐朽思想世界中。繼續其酒色生活,並奪去妻子賺來的金錢去揮霍。最後,終日尋死的思想,得到迷戀他的女讀者所認同下,雙雙在林間服藥自盡,一同尋死去;只是,他倆都被救回,結果,大谷以誤殺罪被起訴!
是次自殺並以「與情婦殉情」為大標題報導。佐知在獄中跟大谷其中一句哀莫大於心死的話是:「一直以來,我都仍能自豪,因相信你最愛的是我;但現在,你竟跟另一女人殉情!」作為妻子,或許金錢可以是次要,或許丈夫偶有外遇仍會忍受,但,當丈夫心中最重要的不是自己時,那根本再不用談夫妻間的愛了。
在大谷被釋放後,他發覺是次自殺不遂後,竟開始感到自己可以活下去,只是,這活下去的勇氣,不足以讓他敢於面對妻子,再一次,他決定出走。
在現今社會,在金錢上,丈夫使全家陷在債務中,唯一解決,就是離婚吧!在感情上,丈夫有外遇,甚至跟另一女人出走,如此破壞婚姻關係,離婚吧!在思想上,丈夫只懂逃避責任、逃避問題,甚至,逃避生存,如此不稱職的丈夫,離婚吧!
在今天薄弱的婚姻意識中,任何一點都足以讓婚姻破裂;在大谷決然轉身離去,不為自己的所有錯誤負責或補償贖罪的一刻,佐知絕對有理就此放棄丈夫,作妻子的找不到理由就此原諒一位連認錯都沒說一句的丈夫的。
或者,全劇的轉捩點,就在這最終的一幕吧──大谷認為又定會被評論視為一隻再一次自殺不死的怪物!佐知追出酒舖,羞愧致不敢抬頭的丈夫拿出老闆娘給兒子的櫻桃吃,自嘲「窮爸爸偷了兒子的櫻挑」!佐知上前取了一顆放入口品嚐,輕聲的一句「好吃呵」,這輕描淡寫的行動,已向丈夫表明了自己站在他同一線上:爸媽一齊偷吃了兒子的櫻桃呢!全劇最後的一句對白,是佐知向丈夫的表白,愛的表白不是情話綿綿,只是一句:「就算是怪物,也沒有所謂,只要我們活下來,就好了!」這表白,這接納,這諒解,這支持......丈夫輕輕點頭兩下,二人靜靜靠牆而站,妻子慢慢握著丈夫的手,就這樣,滿足地,結束全劇!
沒有指證,沒有控訴,沒有責備,沒有道歉,甚至沒有要求,沒有保證......
犯錯要認錯,要歉疚求情,要贖罪補償,至少要因自己所做的事,有悔意、有內疚……但, 「愛」,或中國人談的「情」,視「人」重於「罪」、視「活著」重於「補過」。無論丈夫犯了多少過錯也好,不理會丈夫有否認錯求原諒也好,不記丈夫使自己過 去失去多少、不計較丈夫往後亦沒給自己任何保障,在妻子心中,從一而終的,是丈夫活著、實實在在的靠在自己的身旁,那已足夠了。
一個枯萎的生命,是可以腐蝕身邊的生命,讓大家一同枯萎的。對於犯錯的丈夫,可以讓妻子感到受盡傷害而結束婚姻,甚至擁抱著婚姻失敗的痛苦經驗而抱怨終生。但竟能勝過丈夫所犯的一切一切過錯,甚至不認錯的錯失的,只有「愛」。不懂得佐知握著丈夫的手時的那份情是怎樣的感情,是「愛」?絕不是現代男女間所展現的那份激情!但不是愛?卻又說不通那份不離不棄,無論丈夫怎拒絕、怎傷害、怎放棄、怎逃避,仍然不動搖、不改變的,那到底是怎樣的一份感情?
盟約能否堅守,不在立誓的一刻有多堅定,乃在守約的漫長歲月裏,注目能堅 定不移地在「人」身上!昔日的盲婚啞嫁之能堅守終生,或許,乃在於昔日在婚嫁的一刻,認定的,就是對方這個「人」,在漫漫相對的日子裏,或能培養出細水長 流的感情,或許,才會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夫妻關係吧!
對丈夫無怨無恨,只有包容接納等待忍耐的妻子,讓我們看到: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
這句萬靈金句,在化解任何關係中人與人之間的怨恨,都總能派上用場的!
《櫻之花與蒲公英》 松隆子 淺野忠信「一個燦爛地求死 一個堅毅地生存」
2009年是日本大文豪太宰治的百歲冥辰,其多部作品都被搬上銀幕,而其中以太宰治的經典自傳式短篇《維榮之妻》為藍本,並結合其他作品的《櫻之桃與蒲公英》是最矚目的。太宰治一生就是風流不羈,多次與女伴殉情,但妻子仍對他不離不棄。
影片有這樣的一段日本背景簡介:「二戰後的亂世,整個日本瀰漫著悲觀氣氛。男人,不能再理智地判斷變風改俗的社會,道德價值觀崩潰。女人,在紊亂之中變得更堅壯,樂觀展望將來。
艱苦歲月令她們深刻感受到,能活著渡過日子,已經是最好的恩典了。女人堅守傳統的價值觀,甘願逆來順受當男人的賢內助。」
片名上的「櫻之桃」和「蒲公英」分別比喻主角中的作家丈夫大谷和妻子佐知:「櫻桃」是甜蜜容易腐爛、卻被人喜愛,用以描繪男人的心靈纖弱,那是男主角大谷;「蒲公英」是任何逆境也能生長,是美麗又誠實的,用以比喻女人的溫婉堅韌,那是女主角佐知。
他們的婚姻,並非由轟然戀愛而起,他們的相遇,在佐知廿二歲時為送單戀情人迀一條保暖的頸巾而在店內高買被捕起;當時,已享盛名的作家大谷被佐知自辯時的神態說話所吸引,因而挺身相助。佐知不明白這陌生人為何要拯救她,也反省自己是否那麼的愛迀。這樣,就是他們作為夫妻的開始。
片中沒交代他們二人結為夫婦時,可有立下海誓山盟的婚約;或許,在二次大 戰後的亂世,未必會如今天的婚禮一樣,在見證人前宣告「不論病苦、不論貧富,都終身廝守,此志不渝」的盟約,但,當代的婚姻,卻自會活出不離不棄的婚姻 觀,甚至,當今多少信徒在十字架下,在神面前立下的婚約,卻不能堅持,反以毀約悔約告終,能長相廝守的原因何在?
《櫻》一片中夫妻關係的張力,乃來自這位備受讀者景仰的作家丈夫,他的創作靈感乃源自內心對生活的苦澀迷失,找不著生存的意義;他以過著酗酒並四處拈花惹草的放蕩生活來充塞內心的空虛,且終日只想著要死去的悲觀思想。
故事開始於大谷偷 去酒舖的五千円,倉忙地逃回家,酒舖老闆兩夫婦追到家中,丈夫拋下正發高熱卻沒錢求醫的兩歲兒子並向他苦苦哀求的妻子,拿著小刀子逃走了。在酒舖老闆詳述 下,了解到丈夫偷錢、偷情,並欠下多年的酒債。在多少段夫妻關係中,不顧家、有外遇、欠下高債並偷竊等,都足以構成提出離婚的理由。
妻子在兒子患病而家無分文可還債的困境下,茫然地對著睡著的兒子說:「那裏找來五千円?怎麼辦好呢?」妻子只想著可以怎樣活下去!就這樣,她帶著兒子,到酒舖向老闆請求留下工作以贖還債務,並表明深信丈夫翌日一定會帶錢歸還。
從此,夫妻二人的生活態度的分野越見:佐知發現自己竟有賺錢能力,每天帶著兒子到酒舖工作,越見起勁、勤奮、積極。她所流露出來的女性堅韌不屈的精神,這份生命力,是最吸引人的!
然而,丈夫大谷卻繼續沉溺在自己的悲觀尋死的腐朽思想世界中。繼續其酒色生活,並奪去妻子賺來的金錢去揮霍。最後,終日尋死的思想,得到迷戀他的女讀者所認同下,雙雙在林間服藥自盡,一同尋死去;只是,他倆都被救回,結果,大谷以誤殺罪被起訴!
是次自殺並以「與情婦殉情」為大標題報導。佐知在獄中跟大谷其中一句哀莫大於心死的話是:「一直以來,我都仍能自豪,因相信你最愛的是我;但現在,你竟跟另一女人殉情!」作為妻子,或許金錢可以是次要,或許丈夫偶有外遇仍會忍受,但,當丈夫心中最重要的不是自己時,那根本再不用談夫妻間的愛了。
在大谷被釋放後,他發覺是次自殺不遂後,竟開始感到自己可以活下去,只是,這活下去的勇氣,不足以讓他敢於面對妻子,再一次,他決定出走。
在現今社會,在金錢上,丈夫使全家陷在債務中,唯一解決,就是離婚吧!在感情上,丈夫有外遇,甚至跟另一女人出走,如此破壞婚姻關係,離婚吧!在思想上,丈夫只懂逃避責任、逃避問題,甚至,逃避生存,如此不稱職的丈夫,離婚吧!
在今天薄弱的婚姻意識中,任何一點都足以讓婚姻破裂;在大谷決然轉身離去,不為自己的所有錯誤負責或補償贖罪的一刻,佐知絕對有理就此放棄丈夫,作妻子的找不到理由就此原諒一位連認錯都沒說一句的丈夫的。
或者,全劇的轉捩點,就在這最終的一幕吧──大谷認為又定會被評論視為一隻再一次自殺不死的怪物!佐知追出酒舖,羞愧致不敢抬頭的丈夫拿出老闆娘給兒子的櫻桃吃,自嘲「窮爸爸偷了兒子的櫻挑」!佐知上前取了一顆放入口品嚐,輕聲的一句「好吃呵」,這輕描淡寫的行動,已向丈夫表明了自己站在他同一線上:爸媽一齊偷吃了兒子的櫻桃呢!全劇最後的一句對白,是佐知向丈夫的表白,愛的表白不是情話綿綿,只是一句:「就算是怪物,也沒有所謂,只要我們活下來,就好了!」這表白,這接納,這諒解,這支持......丈夫輕輕點頭兩下,二人靜靜靠牆而站,妻子慢慢握著丈夫的手,就這樣,滿足地,結束全劇!
沒有指證,沒有控訴,沒有責備,沒有道歉,甚至沒有要求,沒有保證......
犯錯要認錯,要歉疚求情,要贖罪補償,至少要因自己所做的事,有悔意、有內疚……但, 「愛」,或中國人談的「情」,視「人」重於「罪」、視「活著」重於「補過」。無論丈夫犯了多少過錯也好,不理會丈夫有否認錯求原諒也好,不記丈夫使自己過 去失去多少、不計較丈夫往後亦沒給自己任何保障,在妻子心中,從一而終的,是丈夫活著、實實在在的靠在自己的身旁,那已足夠了。
一個枯萎的生命,是可以腐蝕身邊的生命,讓大家一同枯萎的。對於犯錯的丈夫,可以讓妻子感到受盡傷害而結束婚姻,甚至擁抱著婚姻失敗的痛苦經驗而抱怨終生。但竟能勝過丈夫所犯的一切一切過錯,甚至不認錯的錯失的,只有「愛」。不懂得佐知握著丈夫的手時的那份情是怎樣的感情,是「愛」?絕不是現代男女間所展現的那份激情!但不是愛?卻又說不通那份不離不棄,無論丈夫怎拒絕、怎傷害、怎放棄、怎逃避,仍然不動搖、不改變的,那到底是怎樣的一份感情?
盟約能否堅守,不在立誓的一刻有多堅定,乃在守約的漫長歲月裏,注目能堅 定不移地在「人」身上!昔日的盲婚啞嫁之能堅守終生,或許,乃在於昔日在婚嫁的一刻,認定的,就是對方這個「人」,在漫漫相對的日子裏,或能培養出細水長 流的感情,或許,才會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夫妻關係吧!
對丈夫無怨無恨,只有包容接納等待忍耐的妻子,讓我們看到: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
這句萬靈金句,在化解任何關係中人與人之間的怨恨,都總能派上用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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